关于房东突然将房屋售出后的租房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6:24:00
我是08年9月15日租住此房,房屋到期时间为09年09月14日

房东于09年7月5日突然告诉我她已经将房屋售出,并要求我立刻搬出去。后根据房屋合同上的条款“如甲方欲出售该房屋,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有限购买权。” 房东之后表示可以改为8月5日之前搬出,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我只能重新寻找住房,并于7月20日搬出,在7月15日时通知房东20日过来收房,当时房东表示:我什么时候哦ubanzou她什么时候过来收房。但是7月20日房东过来收房时又表示,房屋租金不能计算到7月20日,并且推翻她之前8月5日截止的说法,改为房屋到期前一个月,就是我所承担的房屋租金必需要计算到8月14日。请问这种说法合理吗?
对于上述情况我要如何处理?房东至今为止从未书面给过我任何通知。

首先,就算你们的合同上没有你说的那一条,你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不知道你们的合同上有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如果有,按合同执行,如果没有,必须赔偿你一个月的租金。另外,如果该房产还没有过户,则他与别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如果已经过户,则事实已经成立,房东对你负以上责任。你可以去法院起诉。

广东胡律师:

买卖不破租赁,你7月20日就已搬出,你的房租只需要支付到这天就行。

与房东协商吧,因为是房东让你先搬出来的。

买卖不破租赁,你可以不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