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答!!大陆居民到香港登记结婚需要的准备以及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8:18:12
我在网上查的是不是香港人也可以的。
在这官方网页有流程表格下载
http://www.immd.gov.hk/zhtml/bdmreg_4.htm
递 交 「 拟 结 婚 通 知 书 」
凡 拟 结 婚 人 士 , 不 论 拟 在 婚 姻 登 记 处 由 婚 姻 登 记 官 主 持 婚 礼 , 或 在 特 许 的 公 众 礼 拜 场 所 由 合 资 格 的 神 职 人 员 主 持 婚 礼 , 或 由 婚 礼 监 礼 人 在 香 港 其 他 地 方 主 持 婚 礼 , 均 须 事 先 以 订 明 表 格 向 本 港 的 婚 姻 登 记 处 直 接 递 交 或 透 过 婚 姻 监 礼 人 递 交 「 拟 结 婚 通 知 书 」 。
拟 结 婚 双 方 无 须 受 居 留 条 件 所 限 制 , 亦 可 以 属 任 何 国 籍 人 士 。
结 婚 的 最 低 法 定 年 龄 为 十 六 岁 ( 以 西 历 计 算 )
如 何 递 交 「 拟 结 婚 通 知 书 」
除 在 海 外 递 交 的 通 知 书 外 , 拟 结 婚 的 其 中 一 方 或 双 方 必 须 把 已 签 名 的 「 拟 结 婚 通 知 书 」 交 往 或 透 过 婚 姻 监 礼 人 递 交 给 本 港 的 婚 姻 登 记 处 。 并 须 出 示 拟 结 婚 双 方 的 香 港 身 份 证 或 旅 行 证 件。
在 递 交 「 拟 结 婚 通 知 书 」 时 ,拟 结 婚 人 士 不 用 填 写 申 请 表 格 , 但 他 们 必 须 提 供 双 方 的 下 列 个 人 资 料 ,供 婚 姻 登 记 处 职 员 印 制 拟 结 婚 通 知 书 之 用 :
如 何 在 海 外 递 交 通 知 书
他 们 应 直 接 致 函 香 港 婚 姻 登 记 事 务 及 纪 录 办 事 处 , 索 取 一 份 拟 结 婚 通 知 书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