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理由可以通过户籍更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6:58:08

关于姓名变更的程序:根据《国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被收养或被认领人年龄较大的须征得本人同意。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现有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的,必须有所在单位人事、劳动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才可给予变更。
姓名变更中的姓氏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因收养关系引起的姓氏变更。二是因父母离婚引起的子女姓氏变更。三是因与外国人通婚引起的变更。
关于姓名变更中的名字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在同一县(市、区)内姓名完全相同且年龄相近的。二是在同一学校学习或在同一机构工作一年以上而姓名相同的。三是与正在通缉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姓名完全相同且年龄相近、体貌相似的。四是名字文字粗俗不雅,违反社会主义文明道德,有违良好风尚的。五是名字中含有异体字、繁体字或冷僻字的。六是名字中含有引人误解并造成本人受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七是出于其他特殊原因的。
关于姓名变更的次数。考虑到维护社会政常秩序和方便管理的需要,加之目前户口登记中只有姓名和曾用名两个登记栏目,我们认为公民变更姓名一般应以一次为限。

其他详细手续及相关内容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建议你不要更改,会造成孩子的毕业证等姓名与户口不符,影响以后各项社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