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劲松故意伤害杀人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9:47:01
事情发生2009年2月8日中午,罗劲松饭后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商务酒店门口因车辆让路问题与彭立东等人发生厮打,持瑞士军刀刺中被害人彭立东胸部,彭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彭立东系锐器刺切胸部至心脏破裂死亡.由于对方是苏州某上市工作的副总,爱人是某公司的经理,父母是高干.家境j较富欲。认为有钱就可以为自己开脱罪名。更另人发指的是在凶手杀人后还将凶器毁灭。没有丝毫悔过之心,像这种人渣还是名牌大学毕业?真是侮辱当代大学生。希望大家能关注这件案子

就像杭州飙车案,最终还不是只判了3年有期,网络的好处是可以让很多事情公之于众,集体的力量是伟大的,但也是有限的,死者是最可怜的,他失去的是生命,其实赔再多钱也是徒劳的,但却是解决很多事情所必须的,一句话:法制是踏着深刻的血的教训完善的,不完善始终给某些人(比如说有钱人)的犯错创造了开脱的几率。。
这是一个学了3年法学专业学生的浅见。

要依法严惩,绝不能网开一面。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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