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殴致使三级伤残从犯怎么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9:06:24
跟朋友去打架,本来不愿意去的,碍于面子去了,后来别人把他们其中一个人打成三级伤残了,我想问下我该被判什么罪,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级伤残属于重伤,所以主犯原则应该是10年起。
  你属于从犯, 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虽然你是碍于面子去打架,但是仍然是主观上的故意,
  但是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如果你在打架的过程中对被害人的伤害没有达到伤害标准时不能以本罪定罪的。
  因为具体情况我不是很清楚,所以无法给你明确的回答,但是如果可以确那个人的重伤不是你造成的,本人认为你应该以故意伤害罪定罪但是由于你是从犯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能会判拘役或者管制吧。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你可以判多长时间要看你的认罪态度,和在这次行为中的作用。

态度好点
找找关系
如果涉及到你的方面小
判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