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的时间有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4:23:22
因感情不和,2006年3月外出在外打工,2008年8月份起诉离婚,男方未到庭,后判不离,今年再次起诉离婚,男方又未到庭,法庭将会如何判决?有个九岁女儿,本人现无固定工作,男方有固定工作。请问如果男方不到庭,我该如何做,才能离婚,而且是由男方有了外遇导致感情破裂,现在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男方2次未到,应该会按照你的起诉状判定。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你不争取的话应该会落到男方那边,财产方面的话,你要是有证据证明男方是过错方,你应该会获得大部分的财产赔偿,前提是你们没有做财产证明。
请个好点的律师,婚姻法来说比较人性,所以找个好点的律师对你很有好处。

你很急着离婚么?

呵呵,我只知道分居两年,就算自动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