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重建和拆迁补偿的继承分配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2:59:20
奶奶和爷爷都在世的时候,立下遗嘱,唯一的房产由3个儿子继承,当时所有子女都签字同意了!奶奶去世了之后,爷爷重新立下遗嘱,其死后这一房产由子女7个共同继承。但这第二份遗嘱并没有公证,也没有所有子女的签字。爷爷去世之后,2个儿子居住在这一房子里,后因年久失修,结构老化,成为危房,于是居住在这个房子里的2个儿子,争得其他5个子女的同意,由他们2人自行规划、共同出资,在老房的地基上重建新房,并放弃新房的居住权。如今,此房面临拆迁,而房产权证从老房到后来重建的新房一直都是爷爷的名字,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这样的情况下,遗产继承和拆迁补偿应如何进行?
我说的放弃新房的居住权的人指的是没有出钱建新房的那5个子女!

一,遗产房的重建和拆迁补偿的分配:
  1,已经继承完成的遗产,当事人应按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
  2,继承人太多,不能分割的,可以协商处理,受让产权的一方,折价补偿其他未受让方;
  3,继承人各方放弃产权的,可以出售后,按继承份额分配该款项;
  4,拆迁补偿分配参照上述重建房处理;
  5,拆迁补偿可当然也可以直接选择货币补偿;
  6,如果对分配份额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二,房屋遗产继承公证:
  1,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放弃房屋居住权,如果有书面,那么,拆迁款可由所有子女继承。具体需要看情况,谁主张怎样的权利。具体情况你可到我名字中的网·站进行咨询,专家们会免费详细为你解答的,希望他们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放弃新房的居住权的人得由没有出钱建新房的那5个子女签定一份书面声明才行。

遗嘱是不需要受益人签定同意的,再者放弃新房居住权的其他子女是否有书面的放弃声明,没有的话拆迁款七人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