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打,打我的人受伤,属于我的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8:47:09

正当防卫的话,你没有任何责任。所谓正当防卫,是指对方已经对你构成威胁,而你的行为仅仅是为了防卫,此过程中造成的伤害,对方全责。如果对方对你生命构成威胁,则正当防卫下手再重都是对方全责。

不过要注意,
1一旦在过程中,对方被制服或停止威胁,你继续刚才的防卫而造成对方伤害,你要负一定责任
2对方没有对你造成严重威胁,而你防卫下手过重,你要负一定责任
3对方尚未对你构成实质性威胁,你先出手,哪怕是为了防卫,也要负一定责任

如果不是很严重,冤家宜解不宜结,不打不相识嘛,最好化干戈为玉帛。如果真的很严重,尽早搜集证据,找专门的律师去。

还要看他是怎么受的伤。

呵呵`~~你小子还挺厉害的嘛?片叶不粘身吗?是不是你说错拉~~?是你打人把~??闷~~反正就一个字你小子“行”把你抓去枪毙你也不冤枉~呵呵`~(你去问下律师跟清楚){闷~`我这不是说拉一大堆废话吗~?~}

你应该把细节告诉我。单从你这句话,基本可以认为他属于自伤,应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