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与法院级别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2:24:33
各级法院与检察院的级别是怎么对应的?

还有直辖市等一些特殊的地区相互怎么对应~

希望详细讲解··

基层人民检察院(县级市\市辖区\县),基层人民法院((县级市\市辖区\县)。

地级以上市(州\地区)人民检察院(其中直辖市几个区合为称为第一\二分院),对应法院通别为地级以上市((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对应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专门检察院专门法院
军事\铁路\海事等

我国法院分为四级,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高级人民法院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设在地级市(包括副省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等,如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设在县、县级市、市辖区、自治县、旗等,如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直辖市由于直接管辖区、县,比一般省份的省、市、县三级管理体制缺少一级,为确保审级完整,所以在高级人民法院和各区人民法院之间,专门加设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四个直辖市分别设两个中级法院。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我国检察院同样分为四级,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最高检察机关,与最高人民法院对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与高级人民法院对应,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地级市(包括副省级市)、自治州、盟等人民检察院,与中级人民法院对应,如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县、县级市、市辖区、自治县、旗等人民检察院,与基层人民法院对应,如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检察院。在直辖市,为与直辖市特设的中级人民法院对应,设立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此外,我国还设有军事法院、检察院,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海事法院,这些法院不与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对应,而是根据本系统的需要设立。

在中央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人民检察院
在地市设立地市级检察院(在行政公署设立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派出分院)
在县市级设立基层人民检察院。
同时在军队、铁路系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