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粉针剂车间每周熏蒸甲醛一次,其余时间用紫外和双氧水灭菌.我们能否就此提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9:19:08

粉针剂车间灭菌使用甲醛是比较好的方法,目前很多外资企业都在使用,但需要按步骤进行及严格操作,就会使空气甲醛残留量符合标准. 只要符合标准,是不能提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得。

这种灭菌属于规范范围之内 其对接触人群的伤害程度也已经过论证 不好就此要求赔偿 甲醛对人体的伤害前提是长时间接触 熏蒸甲醛灭菌过后一般都会用氨水中和 几乎没有什么残存甲醛 只要不是在熏蒸期间工作几乎不会有什么太大损伤 。

药典2005版和GMP2007版中都规定了,车间消毒的方式
以上你所说的这种都是符合规定的
其他紫外线和双氧水的危害较小
但是经常吸入少量甲醛,能引起慢性中毒,出现粘膜充血、皮肤刺激症、过敏性皮炎、指甲角化和脆弱、甲床指端疼痛,孕妇长期吸入可能导致新生婴儿畸形,甚至死亡,男子长期吸入可导致男子精子畸形、死亡,性功能下降,严重的可导致生殖能力缺失,全身症状有头痛、乏力、胃纳差、心悸、失眠、体重减轻以及植物神经紊乱等。

我国制订的室内空气中甲醛浓度的标准是0.08mg/m3,在这个浓度下,一般人很难能闻到气味;当甲醛含量达到0.16mg/m3时才可以闻到臭味,但很快可以适应;只有当浓度达到或超过标准5倍,也就是说0.4mg/m3才能明显地闻到臭味;而当甲醛含量超过标准的10倍时,人的眼睛和鼻子会受到强烈刺激,眼睛会红肿、流泪等
建议如果,熏蒸完后,公司没按要求将空气中的甲醛浓度降到安全度以下,可以采取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