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婚后与丈夫一起贷款买房,现在离婚,现在还贷是他一个人在还请问我有权分得增值的那部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2:04:13
结婚前他有几万块,但都是债务,没有做公证,房产证也还没下来,购房合同上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是共有人,买房子的时候也没有拿出来,买房的钱都是我跟他一起后慢慢存起来的,他挣得比我多,我老公与前妻有一小孩,请问财产该怎么分

应该有的,属夫妻共有财产。

既是婚后财产。一定有份何况购房合同上有你的名字

关键是看离婚的时候房子判给谁的

"结婚前他有几万块,但都是债务,"是什么意思?你们有孩子么?
离婚主要处理的共有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对于共有财产,首先需要确定你们的共有财产范围和价值。《婚姻法》第17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如无婚内财产约定,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产是在你们婚后取得的,那么就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照均等的原则分割。由于还没有颁发房产证,如双方协商不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你们的房产在离婚诉讼中有可能暂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