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申请房产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1:04:53
我想知道除保全外是不是有别的办法,因为我根本没有办法提供保全的担保,,
最好你能把房产纠纷的具体核心情况说一下,包括你所占有的份额和家庭关系,这样给你的答案会比较精准。还有你要注意,每个地区的房产交易中心的财政制度都有不同点。
帮你分析了下,你的房子应该已经快生米煮成熟饭了,一般交易中心受理过户的话,程序基本在20个工作日,所以有可能连买家也已经被牵涉进去了,应为如果没付任何钱款的话,卖家是不可能把产证送交易中心过户的,至于怎样的付款方式,这是甲乙双方自己约定的,交易中心只对此房子可否买卖做判断受理而已,如果能进的话,对方肯定玩了一个时间差,让你反应慢了一拍。有点小难度啊!!!
你好:
只要你写好民事诉讼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受理后,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执行的。不需要你去要求通房管部门冻结这个房子。
《民事诉讼法,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四条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