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女儿和朋友的小孩(10岁)去游泳场游泳,结果朋友的小孩发生溺水(已救活)。请问我需要负什么责任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6:33:18
去游泳前是经过小孩家长的同意的。目前溺水孩子已脱离危险期,正在康复中。
如要负责任,在游泳场、我、孩子家长三者中我需要负多大的责任呢?
如要负责任,在游泳场、我、孩子家长三者中我需要负多大的责任呢?
这种事情有可能时发生在好朋友身边,最好找一个律师,在双方家人都在的情况下说明责任分化,省的自己解决别人有可能觉得不公平好朋友再变坏,首先,孩子家长是有责任的,他们没有时间让你带孩子也是变相的疏于照顾,和家长是有责任照顾孩子的,再者你也有责任,他们把孩子托付给你,你就是临时的监护人,你没起到监护人的责任也就是你的疏忽,还有就是孩子自己本身的责任疏忽,明知道那里深非要哪里去玩,如果孩子是明知故去的话,孩子的责任也很大,变相说,孩子的责任也就是家长的责任,最后是游泳场的责任。
一个事件,四个责任人,在比例中,你的责任相对较小,你可以放心,责任也就是付的钱,如果朋友够好,你够有钱,不妨再咨询律师后,多拿点钱,如果两者都没沾上,而你又够冷酷冷静,你就可以采取隔岸观火的心态,等到最后有个决判时再说
最后还想说两句,孩子家长不管对谁肯定想多要点,他们可能会以孩子后遗症要求你和游泳馆付后续治后遗症的钱,但注意,你也只是付你应付的那部分责任
溺水救活了应该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主要责任在游泳池管理方。
是的 主要责任在游泳馆。
因为会有救生员。
而且有安全措施就不会出事。
在法律上你没有什么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