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被一个满18岁的在校生砍伤,去派出所报案且我们把对方的学校姓名都找出来了,但派出所说在校生不能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4:32:52
我妈妈他们说对方肯定找派出所的人了,派出所之前一直推托找不到人。昨天还找我哥去说什么在校生不能拘留,也不知举了什么法律条例,请问真的有关这方面的法律吗?对方是重点中学的学生有影响吗,我哥主要是头部受伤缝了14针。对方应受到什么处罚呢?

广东胡律师:

对方已满18岁的话,打伤你哥经鉴定为轻伤的话,对方是要承担刑事责任(3年以下)和民事赔偿责任(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的,去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如果派出所不作为可以上上级公安机关去举报投诉。

没有的 ,满18岁已经是成年人了,根据你所说构成的可能是故意伤害致人年轻伤,应付刑事责任。
如果所在派出所不受理或者推托,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或者去当地检察院反映,要求提起公诉,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述,同时可以找检察院 .建议同时做法医鉴定。

去做一个伤害鉴定,只能说打伤你哥的内人家里和派出所有关系,我们学校打架,很多学生都被派出所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