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管辖权的下面说法为什么是错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9:55:32
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恐怖主义犯罪分子甲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外国人乙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可能适用中国刑法

(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恐怖主义犯罪分子甲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刑法规定的很明确,第九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既然"适用本法”那就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定罪量刑。
(外国人乙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可能适用中国刑法)。按照刑法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题目中说的是三年以上,刑法规定的是三年以上,都包括三年在内,故此该说法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