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出售提完折旧的汽车,报税按多少填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2:31:33
我单位出售提完折旧的汽车,根据最新的规定开票按4%的税率,但实际优惠成2%,在填报的时候是按4%还是2%填报?
c285529045,我查到的税务信息和你说的不一样,你这个好像是财税2002的规定,但2009有了新规定。

不是这样规定的

销售使用的轿车(固定资产)不是企业的日常活动!属于企业的利得或损失!
处置损益应该进入营业外收支

根据增值税法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没有超过购买原价的,不征增值税,超过购买原价的,按4%税率再减半征收!

由于你的车辆再购入时候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所以假如你卖车超过原价了,只按4%税率再减半缴纳增值税就可以了!增值税是国税的

比如这个车你买的时候100万 现在卖了120万
那么报税就是120%0.04/2=2.4万元

要是你卖100万以下 就不用缴税了

不好意思啊~最近我也查了很多资料~可惜查不到相关的确切资料~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点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这条就是最新的了~只能帮到这里了!

最直接的方法 打12366问问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