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东西在出租房丢失~房东有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7:09:23
前天,我早上8点出门时门窗都关好了,而到下午19点我回家时才发现我的家被盗了,丢失上个月才买的价值4500元的电脑一套,现金1800元等物品,据警察讲小偷是撬门窗而入,作案时间在一个小时左右,我又是住在六楼,小偷直接从一楼直奔六楼,房东住一楼。我们怀疑是内贼。请问房东有责任吗?合理的责任认定应该是怎么样?请法律资深人事解答,谢谢!
补充:1.早上8点至19点这段时间,房东干什么去了,他有没有关心过别人的安全。是不是房子租给我就什么都不管了?
2.中午12点左右就有别人看到我的窗子开着,而他到下午19点都没有发现。
3。他住一楼,小偷要从一楼经过,我觉得是他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后果,他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赔偿50%。

请问,合理吗?谢谢!

房东没尽到安保义务的话,有责任。比如:没装监控、楼层的外门可随意进入等有监控,门也不是随意进出的,但是房门锁撬了之后影响不大,还能正常使用曾顺开(律师)的回复那有没有安排保安? 这种事房东多少都是有责任的,只是大小问题,如果他尽到了安保义务,那责任可能会相对减少一点,这要看法官自由裁量。

个人认为不合理。
首先直接影响到你们直接的关系的是 租赁合同。
合同上有明确的规定吗?没有。
你说怀疑是内贼。有证据吗?没有
不能因为你的东西被偷,仅仅怀疑,就调查房东的日常生活,那照你这么说2-3-4-5楼的居民都有嫌疑了?

房东租房给你。按照合理的解释来说,你的东西被盗就是你自己的责任。自己没有做好防盗工作。不能因为被盗了而想牵扯一些连带的赔偿。

只是个人的一些建议。
具体的还是咨询下法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