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取得房产?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20:29:29
我姑姑跟我姑夫离婚有半年时间了,原因是感情不和且男方有外遇。他们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子,是由男方付款的,房产证是男方名字,当初离婚协议写明:房产归我姑姑所有,但男方以短期没有居所为由要求暂时住在这房子里,三年后才会将房子过户到女方名下,我姑姑同意,并将这一条也写进离婚协议。离婚后,我姑姑回了山东老家(房子在江苏),近日,男方打来电话,威胁我姑姑要卖掉房子,叫她一无所得,现在,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1、这房子是不是双方的共同财产?2、能否申请将房子冻结防止男方转移资产?3、我姑姑应该采取什么方法保全房子?如果起诉,应该以何事由起诉?时间多长才会有结果?胜算有多大?谢谢!

1、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2、有协议,就按协议办理,可申请;
3、可向法院诉讼房产归属;
4、如果协议写得清楚,男方无权处置;
5、可能要三个月之久。

1.男方有过错的话女方是可以取得男方的房产地。而且离婚协议也写的很清楚了。这套房子的唯一主人就是你姑姑了。
2。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可以申请房产管理部门停止对此房产的买卖,转手。
3。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产过户。
以民事房产纠纷起诉。时间嘛,最少3个月吧

如果对方真的卖了就直接起诉,肯定胜诉。顺便告对方一下对方有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