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讨债的事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4:46:59
别人欠了我们家债,数额巨大,她还不出,人已经逃在外面了,现在很紧急的想要找到她,请问能不能报告公安局帮我们去找人 ?还有在大街上张贴寻人启示的话,需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请懂的人 帮帮我,很紧急!!谢谢。
是高利息的,怕法律不会保护。

1.属于民事纠纷,公安不会管辖。
2.利息不超过银行四倍的,合法有效。
3.张贴公告若违反城管规定的,应受处罚。

我觉得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她借了你家的钱,你知道她用在什么地方了吗?比如用在日常的家庭生活当中的话,你可以要求他的丈夫或者比较近的亲属负责还款。如果是参加合伙,可以让她的合伙人负责还清债务。
你也可以去报警,去问问吧。
关于利息的问题,法律规定利息不能高于20%,如果高了,法律貌似就不能完全保护了。

她如果给你打了有借条的话,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仅是利滚利造成的债务,恐怕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高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另外,未经允许是不能随便张贴启示的,因为这样很可能侵犯对方的隐私和权利。要尽量和对方协商,即使不成,也应搜索法律支持的证据正确的维权!

应该去报警。警方比个人有更多能力去找人,采取措施。

总之,建议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