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九级老板赔一万四还有必要打官司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7:07:23
我爸在建筑工地干活时,由于开机器的工友的误操作,使我爸的右腿下肢严重骨折,现在里面固定了钢板,不能走路,我查了下,我爸的情况很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九级,这样的话,我爸可享受的待遇是:工伤保险里的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的本人工资约2万元,误工费若干月,若终止劳动合同有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共1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约3万元。结果做手术时公司的老板付了一万五的手术费,另外又和我家私下签了合同,给了我家一万四,说的算是给我爸的护理费,误工费,以及二次手术费等,其他的他都不管了。我想知道老板赔这些钱合理吗?我爸可能要修养一两年才能干活。有人说老板赔的太少,我们可以打官司解决,这官司我们能打赢吗?我们还有必要打吗?
另外我不得不提的是,那个老板把活承包给以上提到的那个开机器的工友,而这个工友不是别人,正是我的叔叔,我爸的弟弟,所以,我家是肯定不会向他索赔的,我叔叔包的活,我爸和他一块干活,叔叔是我爸的包工头,要是打官司他也有责任,而我爸也是因为我叔叔的误操作才受的伤,要是打官司的话,我们打赢了,是不是那个老板和我叔叔都有责任啊?那么老板应该付多大的责任呢?那个老板还可以向我叔叔追偿吗?
现在我家很矛盾,这官司还打不打?打的话,还能向那个老板多要多少赔偿费?另外打官司还要花多少钱?还有就是那个工伤保险里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归公司老板还是归我家啊?
有知道的,帮我看看,给些建议!我积分全部奉上!
我还要补充的是:
1.我父亲和那个老板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我叔叔和老板也没有签合同,都是口头说的,发工资方面是老板发给我叔叔,然后我叔叔发给我父亲;
2.我叔叔及我父亲和工友的近一万块钱的工资还在老板手里(--他说年底才发)。老板让我叔叔继续给他干活,得的一年的工资算给我父亲的误工费,我叔叔不太懂,他怕老板向他追偿,现已辞职不干了。
3.我叔叔承包活是这样的,建筑单位让我叔叔给他开机器(机器是单位的),然后单位按平方算钱,也就是单位把那个机器承包给了我叔叔,我叔叔在上面开机器,我父亲在下面干相应的活。

你没有说清楚你父亲与单位的关系,我问你补充一下,第一:你父亲有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你父亲的工资是怎么发放的,第三:单位有没有合法的登记,第四:你父亲是不是受单位的管理。如果有劳动合同的话,赔偿是完全不合理的。原因:你父亲的事故是由第三者(你叔叔)侵权导致的,也就是说按照武汉市(你说的赔偿标准与武汉的一样)这边的规定来说是个双赔的模式。就是说可以弄工伤的同时,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如果你父亲与单位之间没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话,那赔偿的依据还是要做法医鉴定才能计算处具体的数额。
现在明显的来说,肯定是少了。建议走司法程序。
补充问题:那你这件事情就麻烦了,首先你要去劳动仲裁去确认劳动关系,证据就是工友些的证人证言,以及工资卡(工资单)等,要求双倍工资。以及补签劳动合同。 确认劳动关系之后在去搞工伤认定

建议别打了。

老板给你的补偿基本跟依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他所应承担的责任相适应,如果有可能的话,倒是你叔叔应该赔点钱给你爸爸。

由于我没有经历过类似的事情,我不知道你究竟该做些什么;但是,我要告诉你的是你得先让相关部门给你爸做工伤鉴定,索赔是否合理、官司打与否,我建议你去律师事务所去咨询一下律师;我对法律不是太了解,你去咨询他们更具有权威性。
由于当时开机器的是你的叔叔,公司老板和你叔叔都有一定的责任。

有必要。原因有3,第一,二次手术的费用单位也应当承担;第二、九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8个月,单位所给你的14000元和这一项的待遇差不多;第二、 你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各地规定不一样),估计至少也有5万以上;综上,不计算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一些费用的话,你应当享受的待遇仍然不是个小数字啊,个人认为应当打一打~~~
况且是你的父亲,你好好研究一下为自己的父亲多找回一些待遇,你父亲也会因为你的成长而感到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