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救助和医疗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1:41:56
我爸爸半年前长了直肠息肉,切了后发现癌变了,然后去医院切了长息肉那段直肠,将切下的直肠做了化验没有发现癌细胞了,结果不知道是实习医生做的手术还是怎么的,过了4天吻合口裂开了,导致严重事故,导致腹腔严重感染,胸腔也发炎,差点送了命,最后又做了次手术抢救过来了,但是也零时改道,在结肠位置设了人造肛门,3个月后又再次手术将结肠部位的接口接了,恢复到原来状态,但是回家后过了一个月,吃了次硬饭,导致了肠梗塞,又到医院住院,刚刚弄通了,但是昨天打肠镜时候又发现了2快息肉,还要做手术。总共加起来花了十几万了,我加是农村人,爸爸供了我和我姐姐上大学,我7月份才毕业,姐姐在爸爸做手术时候就辞职照顾爸爸了。所有亲戚朋友邻居等等能借的都借了,亲戚已经没钱了,银行也贷款了。我们只有20块钱买的农合保险,不是低保户,请问能向民政局申请医疗救助吗?请问吻合口裂开那次是医疗事故吗?该怎么做?希望朋友们帮我出出主意,如果有判断医疗事故的标准,请给我分享下.非常感谢!

可以向当地红十字会或民政局申请医疗救助,吻合口裂开就是医院有过失,也就是医院已经构成了医疗事故,你可以直接找医院领导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