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股东有何种权益能够得到保障,风险性高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9:59:04
朋友合作成立公司,出资股东4人A,B,C,D,注册、公司章程只注明A,B两人为显名股东,另两人C和D只是出份子给B, B,C,D分别出资相当,合计占40%股,A占大头控股,B/C/D三人间另行签订股东内部协议,参与分红等权益。B与C参与公司经营运作,A和D不参与经营管理,请问C以及D的股东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障。尤其B既出了资金又参与经营管理的这种情况,合理吗?

1、理论上是可以得到切实保障的。
2、B既出资金又参与经营管理是非常正常的,实际上目前绝大部分的企业都是如此,投资者也是实际经营管理人。
3、在实际社会里,类似与该公司的股权结构是非常不稳定的,对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