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部分学校的招生录取方式,谁能解释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21:33:12
“在第一学校志愿(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谁能解释一下这句话。(“非第一学校志愿”是指B.C.D.E这四个平行志愿吗)
你有点误区,首先:
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在每个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改变过去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具体地说,按照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录取时,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等几个平行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则被录取,如果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B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被符合条件的学校录取。
以实行平行志愿的上海为例,其中第一批、第二批可填报4个平行志愿;第三批可填报8个平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就是在每个批次都按高考成绩对考生排序,逐分逐个检索考生填报的志愿,只要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也就是说,考生不会因为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而失去同批次二三志愿的录取机会。
"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的意思是,比如你填报的该校的某项专业满了,而没有录上你,你就只能录取到这个学校其他未录满的专业。这就是由该学校自己划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