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过期要缴纳四万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4:06:22
祖上的房子传下来,多年没有换土地证,房产证齐全,房屋在住。
现在补办土地证,被告知需要4万元
过期土地证件的名字是她母亲的名字,而母亲已经去世,她自己眼瞎糖尿病80多岁
四个子女下岗,老人家无力支付
可否请懂法律的朋友们告诉我,是否真的需要支付这么多,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
谢谢
是在城市
土地证上是老人母亲的名字 而老人母亲多年前就过世了 证一直没换现在过期了

我不知道你的临时土地证是怎么回事,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没有期限的,就淡不上过期,是不是换新证的时候你没换?没换也不要紧,只要有你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章就是有效的,你可以换新证,如果他们不给你换你也不用担心,过果遇到征用拆迁等情况,你的问题也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有关部门会尊重历史,你的土地证还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你申请的是临时用地,是不得在该块地上建永久性建筑的,发给你的是临时用地许可证,不是土地证,期限为二年,过期就得反还土地。临时用地要鉴定合同,缴纳一定的费用,你没说清楚,你看看你的土地证上有没有临时两个字,有没有期限,我觉得你不属于这种情况。
如果是过期的话不需要缴费这么多费用
!!!

应该不需要的吧。。。无语了。。。

你可以去当地派出所或居委会了解一下其原土地的所有权归属,然后去派出所出具证明这房子原所有权是其母亲的。这样你再拿这个去房子处将房子转移到你家人的门下。

估计是要你交出让金和继承税
如果你的地上有房屋,那为什么要办土地证呢。从2002年开始房地合一,房子贷款土地也就不能贷了,好像土地证没什么用途。如果有人要开发你那里,给的你是房屋拆迁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