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人,我可以叫他搬走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2:53:06
一个租我家房子3年的人,基本上每次房租都不交全,再次付清的时候才交清。现在我们想把那房子卖了,他们的房租钱也过期了。但他死活不肯搬,说他房子要了,结果我们家跟他们家签了份纸头,也不能说合同,毁约金都没写。下面是那纸头的内容。
收条
今天XXX给XXX的押金1万元,房子价格XX万元等8月20号分期付清。
差不多就这样签了个名。毁约金都没有,我看跟收条没区别。后来我妈想毁约了,说那人家估计在8月20号前付不出。如果付不出,我们家约定的8月25号的另外的房子就也毁约了。过去跟他好好谈谈么,他也不愿意。以前次次3个月房租都不交全,老是欠一点。我们也老是让着。这样算不算要赔钱,?如果被他们告上法庭会不会赔。?

这个收条貌似没有什么法律效益,你的房客以前每个月不交齐租金已经是违约行为了,如果上法庭房东应该不会吃亏,我的答案仅供参考,我建议你去找一个公证处咨询一下这张收条是否存在法律效益,然后再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寻找最佳的解决途径,我只是一个爱好法律的学生,没有什么经验,在此注明:答案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祝你好运!

你们签订了租房协议了没有,如果没有你可以随时让他搬走。现在你如果撵他走,等于是你违约了,你要双倍赔偿给人家,如果等到8月20日,他不能支付你的房款,等于是他违约了,你有权不给他定金。如果你房子租给了他,他有优先购买权的。买房子跟房租没有交齐是两码事。你有权要求他支付没有交的房租。但是因为房租没有交齐,是经过你同意的。所以不能算是违约,你没有理由要求人家赔钱。但是你和他签订的也算是合同,所以建议你等到8月20日之后再说
还有5天时间你抓点紧,实在不行强行要求搬出。

你们是房东还怕房客啊 如果他到那天拿不出钱的话 立马轰走 结了帐 卖掉房子就行 他不服就用法律好了

从合同上入手比较妥当
无效合同的原因有两种:

①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b.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c.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②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b.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d.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e.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无效合同的法律特征:
1、无效合同有违法性。
2、对无效合同实行国家干预。
3、无效合同具有不得履行性。
4、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根据《合同法》第56、58、59条的规定,合同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