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有理由么?太没人性了!仲裁事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0:20:06
劳动仲裁已经和解了,在领钱的时候,公司却说因为我走了给公司带来了10多万的损失,说要告我,让我赔偿10多万元。请问公司这样是不是没有理由呀?(我是因为公司拖欠我工资,还有给我漏缴保险我和公司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还不给我工资,我才去的仲裁,但是经仲裁员说我证据不足,说给我钱就和解得了,我才和解的)谁知公司却倒打我一爬。请问这种情况公司是不是没有正当理由呀?
我想请问,就算公司在有证据,也是公司先拖欠我工资,还有答应08年给我上保险,但是年底我一看是从08年6月才上的,我就要求补缴.是因为这两件事我才和公司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呀.现在公司要告我,说我离开公司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让我赔偿那10多万元钱.我觉得没理由呀.是公司先违法在先呀.是不是应该这么理解呢?请各位大哥大姐帮忙一下.谢谢了.

公司未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费,已经使你获得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以故劳动合同可以依法解除,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肯定要自己承担的。
只不过,你去仲裁的时候说你证据不足?仲裁员有问题吧?让我疑惑的是为什么会证据不足,这个东西首先觉得取证并不困难,其次必要的时候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提供证据。企业若不提供,则承担不利后果。
如果说你们企业能够提出有证明力的证据证明其履行了此项义务,那么你肯定就没权利任意解除了。

另外,仲裁员觉得证据不足,你应当要求调解,和解是没法律效力的。仲裁员怎么会让你和解?对你很不利。

我个人认为,由于仲裁没有得出结果, 而你们是和解,就相当于你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公司的损失你仍旧不需要负任何责任。除非你违反了其他约定义务(如违反约定保护商业秘密)。《《《《《《以上为个人观点。
至于继续仲裁,只会影响补偿金、赔偿金支付之类的。

这是两码事
1,你先拿钱
2,让他们去告,原告是要举证的

既然仲裁已经和解,如果公司再另有异议,那就继续仲裁

让他告去吧,有理的是你怕什么?是你公司先违反劳动合同的,还有就是你属于弱势群体你有权要求公司证明它没有拖欠你工资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