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四川农村房屋撤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0:53:12
我是什邡市重灾区的。在2008年1月用了18万修的房子,而现在修要20多万.是按9级抗震烈度修的。地震后没有任何裂纹经鉴定不是危房。且没有报危房.现在按200元每平方只赔8万。其他危房也一样的价.他们说要强撤....我要求评估可以吧.强撤的程序是怎样的.有关房屋撤迁的法律条文 .谢谢..用生命和法律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
是按国土局的规划修的。土地被征了。按户籍人口买社保,按户籍人口每人25平方免费修房子。不管你在当地有没有房子只要有户口就有房子。 如果他们要强撤我们该怎样作准备。走法律程序是该怎样做。 征地修新农村。我们刚按国土局和规划局修的新农村。喜剧。。。。。。。。。

四川省有一个《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拆迁补偿形式,实行作价补偿、产权调换或者作价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有权选择补偿形式。
拆迁补偿安置的面积按照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建筑面积计算。
拆除违法建筑一律不作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二条 作价补偿的标准以当地房屋市场指导价格为基准,由拆迁人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双方协商议定。房屋市场指导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确定,并定期公布。
第二十三条 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的建筑面积与被拆除房屋相等建筑面积部分,由拆迁人与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按市场指导价结算差价。
安置用房的建筑面积超过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部分,由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按市场指导价或按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购买。
安置用房不足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部分,由拆迁人按市场指导价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

你可以以此作为参考。总之,你如果要求以房还房的话,这个要求应该是合理的。

首先你要弄明白政府征地的理由什么,如果是用作商品房则不能强制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