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年之内女方提出离婚是否要返还男方礼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9:12:37
请法律方面专家解答下,谢谢!

从法律方面来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看看你符合这些条件吗?符合就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即使,你可以尝试动用舆论的压力,但没有强制性手段。
哎,彩礼问题~~~

广东胡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男方给付给对方的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女方接受了男方的彩礼,即是对婚姻的承诺。如果后来婚姻没成,彩礼一般是要还的。但是你这个情况是已婚了后离婚的,无法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礼金这种事本身就是在婚前双方相互愿打愿挨的事,法律没有硬性规定(需要夫妻双方协商解决),这方面可以不加考虑。
如若果真要离婚,现在应该考虑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的分配问题啊!

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