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该还这笔银行贷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1:02:59
亲戚原来经营县城里面的小商店,亏了几十万。在她走之前向银行贷款2万,我父亲不知道,就稀里糊涂的做了第二担保人,现在第一担保人(第一担保人是个老光棍)和亲戚都跑掉了。父亲是教师,前不久银行方面威胁说:现在还款期限已到,如果我父亲不代亲戚还银行款,银行方面将冻结我父亲的银行账户,甚至停职。请问银行有这个权利吗?我们该怎么办?
冻结账户是不是就取不出钱了?那是他工资账户,发工资时工资还打得进去吗?如果说仅仅是一段时期取不出钱也没有什么。

事情有可能会走到那一步,不过你父亲有一个先诉抗辩权,即银行要先对你亲戚行使债权,如果不足以偿还,是需要你父亲来偿还的。

你父亲是这个银行的员工吗?
1、如果你父亲是这个银行的员工,也得依照劳动合同以及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给与停职处分。如果不是银行的员工,银行无任何权利让你的父亲停职。
2、你的父亲是否在担保书上签字了?如果签字了,就应该认识到签字的风险及责任。说当时糊涂,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现在债务人和第一担保人都跑了,银行根据合同,让你的父亲还款,没毛病,合理合法。

银行有权利要求你父亲偿还贷款,有权利冻结账户。但没有权利让你父亲停职。

先看看过没过担保的保证期间。
一般是6个月,过了保证期间,你们就可以不还了!
这一点我认为是最关键的!

你父亲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可以要求法院冻结帐户。可以发工资,但是你父亲取不出来,银行会直接划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