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美买电视被误导如何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8:52:53
您好:我在厦门国美龙门店买了一台创维42寸L05HF液晶彩电,5700元,当时看样机时用手触摸鉴别出是硬屏(屏面有保护膜)的,7月6日在家安装后才知是软屏(无保护膜)的,而销售员没有事先说明。我打电话到创维深圳总部(对方有电话录音),说硬屏的是LG屏,6月4日以后生产的都换成软屏,台湾奇美的。经工商12315调解,补偿方式却无法达成一致。现准备起诉,问:
1. 国美这样误导消费者,是否符合假一罚二的规定?
2. 商家提出退货,由于我索赔的20多天中花费相当精力(多次与创维深圳、厦门公司、国美公司、12315联系),提出彩电交易额15%作劳务、通讯补偿费,您个人觉得是否合理?

商家提出退货,我希望经济补偿,法院会支持谁?一定要举证补偿金额吗?由谁举证?

LZ,您好。我是学法律的,我认为您可以到法院对国美进行起诉。因为根据
我国法律《民法通则》第59条中对【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规定:“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2,显示公平。”而且国美的行为也符合《合同法》第54条第2款中的规定(可认为国美是以欺诈的手段与您定下的合同)。因此,您的要求在法律上完全合理。
找个好点的律师,就可以完成了。

我不懂法律 不过我觉得合理;起因在他们

简单说起来,国美不是已经破产了吗?那么你所在的国美目前也就不可能是上市公司喽~它只不过是一家普通的电器专门店而已。
推荐你打消费者热线举报,跟工商起诉它。
这种事不可能花钱顾律师,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