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结束,劳动者该注意些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0:13:48
本人2006年7月底至2009年7月底,3年的合同到期,公司7月提出不续签合同。现在我正在办理离职手续,但是本人对劳动法相关法律不太懂相关社会经验也不足,所以想请教各位高人一下。
公司说要赔付两个月的工资和一个月因为没有提前通知不续签的钱,也就是总共三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不知道劳动法中所规定的月工资是本人去年2008年,还是7月份之前的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除此之外,社会保险金和六金(本人单位交六金)单位是不是也要交到7月底为止,我该如何查单位是不是已缴纳。除了这些,我还听说要办退工单,和劳动手册,还有什么保险之类的东西,这些东西是什么,该怎么处理?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东西?离职前自己该注意些什么事情?
不好意思,问题比较多。本人社会打拼时间较短,有许多东西都不太懂,谢谢各位高人分享下经验。如果懂法律的高人就更好了。多谢啦~

是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包括奖金及各种补助
保险交到你工作结束之日
公司给你开终止合同证明 要写明工作年限 工资等情况 劳动手册可以自己保管 档案可以放到人才市场也可以自己保管 最好再办个失业证 两年之内可以不用交保险
还要做好工作交接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建议你到社保机关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