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我行车手续是否侵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7:16:20
我的车是贵州牌照,于20097月21号去四川办事的路上,发生了追尾事件(一辆无行车证的摩托车,无驾驶证的为成年人,因为超我的车撞在了我的车的后面)当时我就用我的相机将现场拍下,同时也通知了交警察。经认定,责任应该由那司机全全负责。但是,那的交警将我的车扣了起来,并将我的车让一个不是交警的人开到警察局。并且要求我去医院看护那司机,意思让我出医药费。由于我有急事,于是我找了人去取车,但是,那的交警将我的行车证,驾驶证扣押,才给了我车,到今天已经三天的时间了,还没归还我的车。
我将我拍下的现场询问相关人士,经过认定,确实应该由那司机全全负责,但是,我觉得那交警的处理很公平,觉得是侵权的行为。请问那交警的处理是不是侵权?我应该怎么办?

法律上有一种“无过错责任”

恰巧你驾驶机动车出了事故,就有了这种“无过错责任”

然后,需要用证据来证明事故中对方的过错,来减除你的“无过错责任”

那么交警为了收集证据,法律赋予交警固定证据(比如扣车)的权力和责任

法律依据:

无过错责任方面有《民法通则》123条,《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

事故扣车扣证方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8条

顺告:某些经验老道的老司机会选择妥协,而不是死掰
前提是事故不大,一切有保险公司买单。那么没必要浪费自己的时间替保险公司省钱。

逐级上告,把这狗交警的工作弄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