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再婚,我何时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55:25
我父母离婚,我和父亲搬出原居所生活,房产证后来改为我母亲的名字,母亲在原居所居住并在婚,我何时才能获得原居所的产权,那个男人在我母亲死后是否有居住权~!(那个男子有子女,有房产)谢谢
那个男人也有继承权?是吗,也包括居住权吗?希望能在确切点。谢谢 我母亲想把房子留给我,需要公证财产吗,或留遗嘱吗?还是也要等那个人也去世了在能去居住吗?

现在,原居所房屋的产权是你母亲,如果你母亲想把房屋留给你,可以通过产权过户、书面遗嘱的形式并公证将产权转移或由你继承,这样,你继父及其子女就无权拥有这所房屋的产权和继承权了。
因为房屋所有权是你的,你母亲百年之后你有权提出让继父离开这处属于你的房产,回到他自己的居所。

从你所说情况来看,房子的产权是属于你母亲的。如你母亲去世会发生遗产继承的问题,你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权利参与继承该处房子。你母亲的丈夫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有权利参与继承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