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朋友,商业临时建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1:53:22
我日前向所在城市的步行街物业公司承租了步行街的中央地带共计35个平方用作商业建筑(透明墙体),在效果图及施工图都已经得到物业公司认可后开始施工。但是施工到了一半,旁边的商户认为我的临时性建筑挡了他的门面,要求物业与我终止合同。不过物业公司没有受理,于是3家商户说要去投诉规划及消防部门。
1、 请问对于目前这种情况,我是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 如果相关部门要求拆除该建筑物,我的损失应当由谁来负责?
3、 在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当中有这样一条,“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所产生的责任由我自己承担”,因此我还想问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不可抗拒的因素?
4、 另外,该商业建筑在得到步行街物业公司认可的情况下,是否还需要到什么部门去办理什么手续呢?
还请高人为我支个招,不甚感谢!

首先要看你是否真的如旁边商户所说的,挡住了他们的门户!!!
1:如果事情属实,那你将被物业终止合同(当然,要看你怎么做)
2:自己承担
3: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拒情况,但物业公司也有责任,如果你是按效果图上来施工的话,物业公司没有任何理由让你承担所有责任!
4:不一定(主要要看物业公司是怎么处理地皮的,如果那地皮完全属于物业公司,经物业公司同意后,你可以建筑无危害社会制安.....等等违法性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