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能定罪名誉侵犯货诽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1:27:14
先介绍一下背景,对象是我以前的男朋友,不过早就已经分手了,他也有了女朋友,现在他想和我和好回去的同时又和他女朋友一起,我不和他一起就惹怒了他

前几天他把我的手机卡从卖手机那里补到他手里去了, 我朋友打电话过去或者发信息过去 他就发信息说我是做妓女的,生了性病,这些的..到处传播这些信息
对我的工作 经济 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然后还在网上申请了个QQ号 把我的照片弄到空间,资料也写的很难看,还把我的身份证号码 地址都写上去了!

他还去我家把我家的门用胶水堵住了,还不止一次 我们小区就监控录象,可以看的到

甚至还打电话给我父母说我的坏话. 反正很难听的

他发的手机短信我朋友都没删掉, QQ上我也截图留了证据!

资深点的懂法律的人士能帮帮忙吗? 这样能不能给他定罪!

到了这样的程度拨打个110是帮助你的最佳途径,只要你够狠咬死他不放,另外你要收集点证据,不要以为或者说辞,那样是不能定他的罪的,记得一定要弄到铁一般硬的证据,一次就能整倒他!

如果按照你的说法 她的确有侵犯你的人身权利的可能性 严重的情况下是可以构成侮辱诽谤罪的 堵门的行为可以追究破坏公私财物的责任 当然 堵门行为是否侵犯刑法待商榷 不过这样的情况 可以考虑报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