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只知被告人姓名,可不可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8:40:54
在起诉书上,只填被告人姓名,地址门牌号码和其他信息不知道。不过,我知道他家里住哪,能不能到时候直接带法院送传票的工作人员到他家去送传票?
我只填了被告人姓名的起诉书,法院会收吗?
派出所说律师可以查,但我还没请律师呢

原则上只知道姓名但是有详细住址还是可以立案的,你起诉前到对方地址去一趟,落实地址并填写到起诉状中不就行了?!但是律师通常无法到派出所查询对方详细情况的(当然不排除各地派出所实践不同),如果无法查询,你可以申请法院查询对方讯息(包括出生日期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你除了被告姓名以外,其它资料一概不知,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会受理的。

广东胡律师;

没有对方的地址只有名字你是起诉就了的,法院不会跟你去调查对方的地址。

没关系,只要被告人不是下落不明就行。而且法院送达文书可以公告送达。

可以去公安机关查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