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婚的两个人,有两个孩子归男方,女方有病但是 想要一个孩子,女方有一定的抚养能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8:43:12

你的情况描述太简单了,难以作出判断。女方是什么病?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女方是否有工作?孩子有多大了?这些都没有陈述清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问题的关键是,现在如果协商不成,女方只能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但需要有一定的证据。在客观环境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女方要求变更是难以得到法院支持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可以理解。那要看男方的抚养实力怎样。如果条件一般。就一人一个(你说:女方有一定的抚养能力)。

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