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脚踏5条船,且五个都上了,现在她们要告我诈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9:36:09
我的行为构成犯罪吗?我和五个女孩同时谈恋爱,这五个人都很漂亮,都是处女,有电台主持,模特,演艺学校学生等,都上了,上完就留了一个长期玩,剩下4个都甩了,现在她们要合起来告我诈骗,而且他们手上有我一组我公开承认喜欢泡妞的录音,请问这能成为证据吗?

没结婚之前的交往 都是你情我愿的心理才会发生那些关系的,
她们要告都该告你强X,但是,一个巴掌始终拍不响。。。。。

呵呵,你太强了,给我介绍些经验吧?

诈骗应该不成立吧,因为你是骗色不是骗财呀;另外如果是双方自愿的,而且你上之前没有隐瞒或欺骗对方你自己的任何真实条件,那就不算骗色了。

这种行为法律上只是不支持,但也没有反对。至于公开泡妞,这种录音根本没有任何法律效应的。

骗色不是诈骗,骗财才是诈骗

败类!怪不得我老是吊不上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