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 赔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8:34:43
我继母因车祸不幸去世,她是我在15岁时嫁给我父亲的。去两年因为土地和房子都被征用了,分得一个套二的房子和一个套一的房子。我与丈夫本来是和他们生活在一起的,后来因为征地以及父亲与丈夫不合,就把户口分开了,各过过的。我也没有对他们进行太多的赡养义务,因为阿姨一直在卖菜维持他们的生活,我只是在过节的时候给他们买的东西。阿姨有一女儿,是前夫的。现在刚毕业,还未找到工作,而她父亲已经因病去世多年。像这种情况,我有赔偿金分割权吗?如果有,比例大概是多少?非常感谢!

广东胡律师:

你这个情况很难说对她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她的赔偿金由你的父亲、你和她的女儿三人平分。

你可以分赔偿金,有你和父亲及她的女儿平分

有权分,但不会多,应该能得4分之一左右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