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分配利润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9:43: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项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因此利润分配,个人股东应按股息红利交个税。 优惠政策相关文件如下,请根据情况参考:
财税[2015]101号
一、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财税【2015】116号
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股息红利所得。税率20%。
应代扣代缴的税额=红利*20%
是上市公司吗?
如果是上市公司,减按取得红利的50%计算应税所得,
其他企业,正常计征。

按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

按20%代扣代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