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1:08:24
4月份第一次起诉离婚。6月份开庭。因为不能判离所以撤诉。 后来他来骚扰我和家人并威胁和动手。7月份我再次起诉。
请问:
1.这次起诉是不是肯定会判离?
2.之前我们通电话,我录了音。他有过激的话。可否当作证据。法院会采信吗?
3.是不是开一次庭就会有判决了?
4.一般是当庭宣判,还是以后再判?判决书相当于离婚证?
如果能证明感情已经破裂的话。是不是就能判了。
他已经掐我的脖子,要杀我了。

广东胡律师:

1、这次是否判离还是得依你的证据举证来的,没有上庭没有谁敢说百分百的;

2、这个只能作为你们之间有过激言论,但是并不能证明你们之间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

3、这个不一定,还得看你的证据;

4、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判决书也不相当离婚证,而是你们拿判决书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才算真正解除了婚姻关系;

5、他掐你脖子这个你要有有力的人证和物证(你脖子上的勒痕)可以证明他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之一,法官会根据你的举证来判决。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1.不一定
2.录音不能作为判决离婚的直接证据
3.原则上是这样
4.原则上上不当庭宣判!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此方面的法律援助!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1.这没一定的。
2.不好说。
3.判决是可能有的,但第一次不会判离婚的,应该是判分居,以时间证明你们是不是真的“感情破裂”。
3.前半段就是上面一个问题,后半段。。。。。当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