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丢失后,找到了拿手机的人,他承认手机确实是我的。(具体的很复杂,请懂法的进),急死我了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9:46:59
手机丢了一周多了,丢的当天就报案了,报案时我说的是不见了,没说是被盗还是自己弄丢的,因为我当时也不确定。
昨天晚上在街上看到有个人拿着我的手机在玩,我确定那电话是我的,就报警了。
警察来了,那人说是捡的,是看到了是我掉的,让我给他钱,他就把电话给我,民警让我给他200块钱,他把电话给我,这事就完了,我就觉得这事挺不对的。警察说不给他钱,他要是不给我也就不给了,因为人家是捡的。后面在我的执意要求下,带我俩回去录了口供,拿我电话那人说不给钱就把电话砸了。我让他们暂存手机,他们说暂存还得经过那人的同意,人家不同意暂存的话,就还得还给人家,连暂存都不行。
请问:
我不确定是掉了还是被偷的。就算是我掉的,他看到是我的还是拿了。属于不当得利吗?是不是必须得还给我啊?后面他说不给就砸了算不算勒索啊?按照物权法规定,他是必须还我的,我该怎么办?警局说他们管不了,说我不服就起诉他。起诉是怎么样的呢?如果不起诉,警局不可以让他把东西还我吗?起诉的话胜诉的把握大吗?费用和程序什么的呢?

广东胡律师:

确实如果你能证实那个手机是你的话,你是能起诉对方要求他立刻归还的,不过你要起诉的话,可能花费还不止那200块,并且你的时间和精力都还跟不上;

警局也是图了事,他也不能确定你说的就是对的,本来现在手机就在别人手上,除非你能证明那个手机就是你的,譬如提供手机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