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汉市集体户口,想把户口落户到亲戚家,需要到武汉市人民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盖章签字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9:53:32
我本人是武汉江夏区的户口,在本地读大学时将户口迁到学校,但不慎将户口遗失了,现在我要落户到一个新的位置,武汉流芳,接受的派出所说要有以前户口的证明,但我户口遗失了,打听说要到武汉市人民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盖章签字,对这方面精通的人士能告诉我是这样吗?

1.需要你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你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直接打印你的户口,学生集体户口其实只打印一张登记表就行了。
2.学生户口的原则是哪里来回哪里去,你原来是江夏区的只能把你的户口迁回到原来迁出的派出所。
3.流芳现在好像属于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如果你的户口想迁进去,确实需要武汉市人民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的准迁证,这个办理起来比较麻烦,具体程序是先找接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再到你原来的学校开具派遣证,然后再去毕办办理准迁证,再去你迁入地公安分局迁入户口,最后到迁入地打印你的户口。
如果你没有特殊的需要,建议你户口还是回原籍,江夏区的户口跟高新开发区的户口实际使用起来没有多大的区别。

办理程序:
1.请学校给你出个证明,证明你是“什么专业哪个年级哪个班级”的,并说明你的户口不慎遗失,请派出所协助补办有关手续。
2.持学校证明,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个证明,证明你的户口已落户到学校。
3.持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到武汉流芳派出所开“准迁证”。
4.持武汉流芳派出所开的“准迁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下户口。
5.到武汉流芳派出所上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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