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买一套商品房,暂时不想入住,法律上对这种情况又规定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5:12:13
银行贷款已经发下,月供正常还。据说要真正拿到房子的钥匙还要预交半年的物业管理费和房屋维修基金。但是目前我没有入住的打算。所以暂时不想交。但是售楼小姐却催着我去交房拿钥匙。还说有几户人家已经收到了律师函,我琢磨是不是售楼小姐和物业方面串通了的,想求教高人,对于我这种情况,法律上有没又规定我什么时候一定要入住拿钥匙?答案满意追加20分。

公共维修基金,是首次购房必须要交的,这个是国家的规定,躲不过去的。
预交半年物业费,这倒是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自己定下的规矩,不过一般的商品房,办入住手续时要交一年物业费,你碰到开发商只要半年的,还算不多。

所谓的入住,这只是办个手续,证明你已经正式接收这套房,开始享有这套房的权利和义务,不装修、不进驻,甚至不装大门都没关系。入住,并不是说你作为业主住到新房里。

就我知道的情况,法律没规定购房者必须在什么时限内办入住手续拿钥匙,但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不办理入住手续,可以认为是你违约,所以售楼小姐说有几户人家已经接到律师函,倒并不一定是吓唬你。

房子已经建成,却不办理入住手续,楼主你有点儿很开发商较劲了,其实完全没那个必要,还是尽快办理入住手续的好。不过提醒楼主一下,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先仔细检查房子的施工质量,确定没有问题以后再确定入住。

你拿不拿钥匙和入住不入住,和开发商以及物业没有任何关系。反正你的物业费,就算你不住,也是不能不交的。物业法有明确规定,小区业主必须缴纳物业管理费(不管是否入住)。顶多是你的小区配套设施没有完善,可以要求减免一半(三个月还是半年不记得了)。过了这个时间,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借口不交物业费的。至于维修基金,据我所知,不交维修基金,是办不成房产证的。银行贷款都交了,这钱还能咋的呢?反正也是一次性交清,比物业费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