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死亡赔偿金偿还死后债务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9:38:48
我老公因交通事故去世,事故认定书认定我老公50%的责任,因对方车里有乘车人受伤,起诉了我老公的继承人来承担责任,并强制执行走赔偿我们的死亡赔偿金等!现得知这些钱只有从我老公的遗产中扣,无权执行死亡赔偿金等!由于当时不懂也签字同意了执行!请问还能追回吗?
首先,要明确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而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因此很明显,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
其次,而《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既然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自然就不能用其偿还死者生前所负债务了。
可查看1.“死亡赔偿金能否当作遗产继承”http://www.yznews.com.cn/news/2009-02/18/content_2526496.htm
2."死亡赔偿金应该用来偿还生前债务吗"http://www.hljnews.cn/xw_lsny/system/2007/06/26/010029730.shtml
不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