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仲裁时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 为什么可以不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6:19:28
民诉仲裁时 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 为什么可以不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四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仲裁理由、仲裁结果、仲裁费用的承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
这可能就和仲裁前提是双方自愿,其充分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吧

估计你在准备司法考试吧,加油。
因为仲裁是双方合意,强调当事人的自主性,所以可以不写。如果是判决,则必须写,而且要写得十分详细。这就是仲裁和诉讼的本质不同。仲裁强调当事人的合意。

呵呵,如果是准备考试的话就记住吧,没办法,仲裁法的规定
偶也在准备司考,一起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