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子公司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1:33:31
你好我是一名国企的普通员工,我所在的单位是该国企的子公司,占%80的股份,现在国企改革,要吧子公司分出去,自负盈亏,参与市场竞争!我就想问,我们是否还属于该国企?还有我们的利益能又保障吗?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判断一个企业所有制性质,依据的是企业的股权构成,如果国有股份占主要,则毫无疑问这家企业就是国有企业,从这点来判断,国有企业的子公司及分公司必定是国有企业。
  随着企业所有制改革及资本市场建设,国有企业的界定将越来越复杂,是至少占一定比例才能称为国有企业还是国有股份为第一大股份就能成为国有企业?估计会成为日后的一个争论焦点。

  以下是一些参考资料:

  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子公司的特点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