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离休老干部遗孀取暖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0:23:29
我是大连市旅顺口区军队离休老干部遗孀,老伴1946年参加革命,2001年去世。我1974年参加工作,因身体不好,1980年退职,工龄6年,每月工资820元,我住房面积68平方米,取暖费每年交1500多,我单位取暖费给960元,差额前几年所在干休所补,近两年差额都是我自己从工资里拿,请问向我这样的情况,取暖费的差额具体应该由谁来出?有这方面相关的文件吗?最好附明文件出处。

您的住房时单位给的,还是自己的,如果是自己的,那么您就要自己负担剩余费用。如果单位的房子分给您的,可以去单位反映,或通过工会调节,应该单位会给补上!
我自己的见解,不是很懂,不好意思,很想帮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