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到2008年上半年在总公司上班,后以总公司的名义被派到分公司上班,福利和待遇都变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5:14:08
期间第一年2005签了合同,后来都没有签,总公司不承认我是总公司的人,说我不应该享受总公司的福利待遇了。原来口头承诺是说待遇什么都不变的。现在我要以什么理由去告她。 非常急 谢谢了
保险一直都是从2005年至今在总公司的名义下买的 ,2005到2008年只买了一险,2008年后买了五险。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保险是分开买的,我们的从总公司过去的 ,一直都是在总公司这边买的。领工资只有她们做的单子,我们并没有工资条,也没有什么改变待遇的证据,因为奖金是她们要发多少就多少,造个表出来,就去领了,所以没有什么证据。意思就是现在她们不想让我们享受总公司的奖金

呵呵,不承认你是总公司人,又没签合同,公司亏大了。
1.说你不是总公司人,那你事实功动关系还是存在的,又没签合同,那你在哪上班的呢,通常这种情况,你在哪上班就算哪的员工。
2.从08年开始没签劳动合同,有一月公司就要补你双倍工资,比如你到09年2月仍未签合同,那公司要再支付你14个月的双倍工资,参照你前十二个月的工资标准。
3.你这好解决,威胁一下,他也就不敢变动你的工资了。
4.另外,超过一年不签劳动合同,你就已经属于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你把这点提出来,要降你工资,要把理由说出来,调你岗位,也要经过你本人同意才是,不同意,单方面也不予承认。
5.有事你HI咨询我。

首先你自己手上要有第一年2005签了合同付本以及至今工资单.口头承诺是不成证据地.最好你手上有从总公司被派到分公司上班调令为好.否则告不了他.还有从什么时候起改变你待遇地证据有吗?
总公司与分公司保险是否有分开买地吗.2005到2008年只买了一险,2008年后买了五险只能说明公司再跟他再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