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冻结纳税人所有存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1:06:10
当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冻结纳税人所有存款。。。请问错在那里?

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因此,正确理解是:1、纳税人应当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而不是所有的纳税人;二是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而不是所有的存款。
正确的说法应当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正确的是:当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不是所有金额。征管法
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它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它财产。
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它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